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如今,誠信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人們的信用意識也逐漸提升。生活中,不守信用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甚至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正在不斷推進,已產生積極效果。
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強調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相關措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比如,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再如,探索建立信用修復機制,為失信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復服務。《意見》的實施,必將有力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社會信用體系則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信用紅黑名單制度、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近年來,我國陸續建立一項項制度,讓守信者和失信者越發涇渭分明。但也應看到,盡管社會信用體系在逐步完善,整體上卻呈現出一定程度的碎片化狀態。目前,國家層面的信用立法亟待推進,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激勵與懲戒機制有待整合。現實中,一個人在某地有了失信記錄,往往并不影響其到另一個地區開展經濟活動;因誠實守信積累的“信用積分”,也難以在全國范圍享受到實際便利。多措并舉,補齊制度短板,才能織細、織密社會信用體系之網。
信用經濟,信用應當成為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的有效手段。在不遠的將來,借助互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將可準確分析個人、企業或機構的信用價值。信用會成為一種生產要素,信用主體的信用價值越高,其所獲現實利益也越大。從這個意義出發,需要加大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方面的治理力度,使信用資源得到更加科學、全面的統籌管理和價值評估,并在各地區、各部門、各領域之間自由流動。這樣,才能充分激發信用在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中的巨大潛能,真正讓守信者一路暢通、時時受益,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具體而言,首先應加強征信管理,擴大信息采集和共享范圍。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為改革而培訓》,中國營商環境在全球的排名較上一年度提升32位,而征信覆蓋率和信用信息指數,正是該報告評估一國商業環境的重要指標。其次,還應整合信用資源,激活誠信效應。要讓信用個體能充分享有信用權益,合法持有信用資產,公平進行信用交易,方便獲得信用融資。同時,也要注重協同聯動,推進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建設。
有信者,行天下。可以說,誠信之花,根植于深厚的社會土壤;誠信建設,仰賴全社會的集體力量。凝聚眾智、集聚眾力,讓“失信受罰”和“守信獲益”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才能切實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發揮好信用在社會資源優化配置中的積極作用,讓信用成為市場經濟的“硬通貨”,一個誠信中國必將漸行漸近,我們也將在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中累積更多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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